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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笔趣阁 > 都市小说 > 狂徒张三:那个敲锤的,你完了 > 第460章 小母牛拉大锯

“俺也一样!”

公屏上,立马刷出了一大片张飞的经典台词。

林河见状,揉了揉鼻子笑道,“大家都认为张三无罪,这点好像也有道理。”

“不过事实上,张三是被警察以治安管理法拘留5日,并罚款一千元。”

“原因呢,是他涉嫌嫖嫦,虽然最后没有嫖成,但这也算是犯罪未遂。”

“相比既遂犯,未遂犯可以减轻30%-50%的处罚。”

“大家也先别急着震惊,先听我解释,民警同志这样处罚张三,也是有着法律依据的。”

“众所周知,我们国家对卖银嫖嫦的定位为:指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、财物为媒介发生X关系(不包括推油等按摩服务)。”

“注意,咱们故事中看张三的行为,嫖娼两要素,金钱和不特定异性,他都符合了吧。”

“最后之所以没朴成,只是因为他意志以外的原因罢了。”

“当然,也正是因为他没朴成,民警同志才有足够的理由给他开具处罚结果。”

“不知大家听懂了没?”

林河说完,一脸坏笑的盯着屏幕。

“卧槽,这也能行?”

“我怎么觉得主播话里有话啊,什么叫正是因为张三没朴成,才能给他定罪,难不成朴成了,就没办法给他定罪了?”

“细思极恐呐,看主播那奸诈的笑容,楼上的说法十有八九是对的。”

“强烈要求主播说一说,如果张三朴成了,那结果会怎么样?”

“对,主播说说看呗!”

林河看到众网友的留言也是哭笑不得,我是这个意思吗?

我有这个想法吗?

你们是怎么看出来的?

不得不说,这群网友真是机智过头了。

林河淡淡一笑,“如果上述故事中,张三将错就错,真把事情给办了。”

“那么警察来的时候,这事儿还真不好处理了。”

“或者是张三再干脆一点,见到妻子的那一刻,直接给妻子两个大逼兜,大骂道:好啊,果然是你,我早就听说你在外面不学好……”caset

“张三被抓,说到底还是他的运气忒差,从当时警方掌握的情况来看,他的行为就是在违法犯罪,或者是临场反应不够机敏。”

“这下,你们这帮网友懂我的意思了吗?”

伴随着林河的话语,直播间瞬间就变成了欢乐的海洋。

“主播牛逼,小母牛拉大锯……巨牛逼啊!”

“神踏马我早就听说你在外面不学好,主播真是我们人生经验的导师啊。”

“大师,我悟了,这个故事告诉我们,自己叫的鞄,含泪都要打完,不然就容易被抓。”

“就这?求主播来点攒劲的节目,我想听那种一学就能让人进去的故事。”

“学费大飞机奉上!”

旋即,一架带有发光特效的大飞机出现在屏幕上。

有了这位网友的带头,直播间的礼物哗哗的往上飘。

尤其是那种带特效的礼物,简直都把林河的手机屏幕给玩坏了。

一斤大红袍,两斤大红袍……嘿嘿。

林河看着屏幕上飘动的礼物,心里简直都要乐开了花。

不过这帮网友想要攒劲的故事,倒是得好好想一想。

嗯……有了。

林河看着手机屏幕笑道,“非常感谢大家的礼物支持,下面,咱们就开始正攒劲的……故事。”

“话说张三呢,是某个地方的基层干部。”

“不过张三这个人呢,十分喜欢上进,特别想要组织上为他加一加担子,提拔一下。”

“恰好最近有传言,说组织上将会提拔一批年轻干部。”

“于是,张三十分心动,就想到了给领导送礼。”

“但是呢,他又害怕送礼之后,自己的目的依旧是不能达成。”

“这样的话,自己就亏大发了,为此,整日愁眉苦脸的。”

“张三老婆看到他整日茶饭不思的,就给他出了一个主意。”

“咱家衣柜底下不是还放着3万块钱的假钱嘛,要不你拿这个给领导送去?”

“张三一拍脑门,乐道:对呀,我怎么没想到呢。”

“假币送出去,就算领导办不成事,自己也没有什么损失。”

“于是张三找到领导:领导,我的事情您帮我运作一下,这些只是见面礼,如果事情办成了,我再给您送点来。”

“领导见张三这么懂事,拍了拍他的肩膀鼓励道:你这个小同志,就拿这个考验干部?”

“不过我喜欢,东西留下,你先回去等消息,有好消息我会及时告诉你的。”

“但是呢,钱刚送出去没几天,领导就被纪委同志给带走了。”

“那么问题来了,张三的行为到底算不算是行贿罪呢?”

“还有张三的领导,有没有构成受贿罪?”

林河说完,一脸笑意的等着众网友的答案。

这个问题难嘛,不难。

行贿,受贿,都是法律条文中明令禁止的行为。

凡是有这种行为的,毫无疑问的,都是违法的。

但是呢,怪就怪在,张三拿的是假币去行贿,而领导误以为是真币,将这笔钱给收下了。

假币的使用价值能跟真币的使用价值一样吗?

显然是不能的。

所以,林河才会抛出这么一个故事,来检验一番众多网友这段时间的学习成果。

“假币行贿?三哥的故事总是这样奇葩。”

“我觉得,两人都不应该构成犯罪吧,毕竟,两人之间的非法交易,使用的是假币,这就跟拿假币去娼嫦一样,能构成违法嘛,显然是不可能的。”

呃!

林河倒是没想到,有网友还能够引经据典,说出这样一个故事。

看来张三当初拿假币去嫖嫦的行为真是深得人心啊。

不过……这个故事的情况,和所侵犯的法律益,跟那次好像都不是一码事。

“对,支持无罪论,毕竟这是一场非法交易,而张三使用的又是假币,违法交易本就不受法律保护,张三拿假币去行贿,没毛病。”

“没毛病,双方都无罪。”

当然,也有对这件事情持不同观点的。

“这件事情应该不能这么看吧,张三把假币送给领导,最起码在领导的心目中,张三是给自己送钱来了,他当时并不知道这是假币。”

“根据领导当时的主观心态,他就是在受贿。”

“所以,领导的行为应该定性为受贿。”

“但是,如果领导的行为定性为受贿的话,那么,送钱之人,也就是张三,也应该是行贿罪。”

“一点浅见,说的不得的话,还请主播批评指正。”

林河看了这位网友的留言,心中默默给他点了个赞。

这么懂礼貌的网友,属实不多见了(书友要是这么懂礼貌的话,我在书评区也不至于被喷的那么惨。)

这是一块学法的飝玉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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