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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节 往事历历在目(1 / 3)

张晓军喝了口啤酒,慢慢地说:“以前青青就是我们那最漂亮的姑娘,在她很小的时候,我和她是同校同学。那时候她家条件还可以,她成绩又好,又是班长,可傲气了。但是我却一直都很喜欢她,喜欢她的个性。我当时想我这辈子就只能默默地喜欢她了。后来,我12岁就离开学校和我爸爸去学做生意了。谁知道过没几年,她居然嫁到了我家来,才13岁。当时我记得很清楚,她来的时候,虽然家里已经很落魄了,连衣服上都打了补丁。但是她却昂着头,衣服穿得整整齐齐,对着我家里人说:‘不是你们家有钱买我来,是我感恩才来的!’

当时我16岁,见到她真是一见钟情。以前小时候应该是对好学生的向往喜欢,而现在真的是爱上自己的媳妇了。那时候我们还小,打不到结婚证,而且我也不懂什么事情,虽然住在一起,也只是兄妹关系。我一直对她很好,她也知道我家里就我把她当亲人看,其他人不是欺负她就是使唤她。有一次,为了这个我还和家里人大吵一架后,带着她离家出走了。”

他停了停,又喝了口酒说:“那时候真苦,我带她离开家的时候身上就带了几百块,给她交了学费,就剩不多少了,还得找地方住。我以前虽然和爸爸一起做过生意,但是毕竟年纪小,能做什么呢?我就去工地上挑砖,帮别人做短工。有的时候碰到坏心肠的人,还会把我的工钱克扣,总之一句话,太难了。有点好吃的,我都留着给青青吃。可能那时候我老咳嗽,就留下了病根。青青对我也好,每次我回来的时候,都给我烧好了饭,帮我洗衣服。

有一次,我看见她给我洗带血的衬衫的时候都捧着衣服哭了。我心想:不管怎么样,我一定得帮她读完书。过了大半年,我家里人熬不住了,毕竟我是家里长孙,尤其是我的奶奶,拿着拐棍敲我爸爸,让他来寻我们。把我们接回去。自从那次回去以后,他们对青青都很客气,也同意她出去读书。我自然成了青青的陪读。

从她上初中高中我一直在她身边学校租房子,碰到她住校,就等着她,周末回来和我聚一聚。而且我都很尊重她的意见,她说我们还小,等她大学毕业了,就回来和我好好一起过日子。我后来大点,就在她学校边上开了个印刷店,复印打点文件什么的,打发日子。

再后来,青青居然以全校第三名的成绩考到了这里的大学。当时,看着拿着通知书满脸喜悦的她,我知道了她以后不会再属于我。可是我还是为她高兴,她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归宿。我本来想让她自己去读的,但是她也许是习惯了我在身边,也许不忍心让我伤心,非要我陪她一起去。

我肯来到这个大城市,来之后,我更发觉得她在这个花花世界,会有多少诱惑啊!怎么可能再回去那个小山沟呢?就这么,我抽烟上了瘾,把本就不好的肺估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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